心得体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精选多篇)

时间:2024-12-07 09:56:54
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精选多篇)[此文共6367字]

第一篇: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

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

昨天晚上江西二套《拍案》报道了一则《扶不起来的老人》。说的是深圳863公交司机见义勇为做好事反被讹诈的事件。

某日司机陈师傅将车停靠站台等候上下车乘客,在车子启动之前看了一下反视镜,发现有一老人摔倒在站台的台阶脚下,这时陈师傅毫不犹豫走出驾驶室将老人扶起来,看到老人摔得不轻,遂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并且自己掏了2千元钱为老人办了入院手续,等到老人的家属到医院后司机将要离开时,却被反咬一口说是司机在关后门时夹到了脚跟因此才摔倒的,提出要司机负完全责任,当时司机苦无证据,有口莫辩,才回到单位后的几天时间里,伤者家属天天到司机单位吵闹,提出要司机要拿3万元交医院手术费,面对此事,司机心里压力特别大,只好报警求助,警察通过调取站台附近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实真相,监控视频清楚显现,是老人在踏上台阶时不小心摔倒的,于是警察将视频送到医院让受伤老人和他儿子看,本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司机是清白的,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老人及她儿子在铁证面前仍睁着眼睛说瞎话,一口咬定就是司机造成的,并非要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不可。调解毫无结果。再说公交公司,在得到公安调查定性的结论后,对陈师傅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召开了表彰大会,号召全体员工向陈师傅学习,还给予了3000元奖励。事已致此,真相已明,铁证如山,但受伤老人及家属还是不予承认是自己摔倒。面对这等无赖,明知是讹诈,公安皆怎么作为?我们并没从电视中看到法律应采取的有效措施,记者也没向观众作进一步交待,却是不了了之,让观众十分寒心和气愤,我想今后再有老人摔倒路人还敢扶吗?这个事件给人的教训太深刻了!

我们强烈呐喊,对这样的无赖和讹诈行为必须绳之以法,以平民愤。好人受讹诈,法律应该是坚强的后盾,惩治邪恶,匡扶正义,要彰显公安司法的威严,否则,好事今后还会有人敢做?报道中的此案,记者或节目主持人不仅要告诉人们案情的事实真相,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报道弘扬正义,鞭笞邪恶。要清楚明白地让观众看到,不道德、违法的人法律是给予了什么样的制裁,有这样,才体现了正面的教育意义,否则,视频节目带给观众的就是负面影响。

第二篇:扶不起老人

扶不起老人,是道德沦丧还是法律

失败?

扶不起老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经历了诸如“老汉摔倒无人敢扶,唯独外国女子上前喂水”,“女子报警救人前连续找七名见证人”等数不清的事件后,最近连续发生的“司机救人反赔偿”、“摄像头清晰记录老太太诬陷好人”、“88岁李大爷摔倒后无人敢扶最后窒息死亡”,还是让“扶不起老人”再次成为民众广泛关心的话题。扶不起的老人,到底是人们道德的沦丧还是法律上的不完善造成的......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 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不管是司法鉴定,还是医院诊断,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许云鹤撞倒王老太,但法院却推断了一个受惊吓的理由而判定许云鹤承担40%的过错,这个审判带给社会的后果将是:看到有人摔倒,不仅不要去帮助,而且要假装什么也没看见,迅速地离去。否则,你可能存在吓着摔倒之人的事实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审判的影响性将在彭宇案的基础上递进一级,给本已脆弱的道德再踢一脚。本案中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但英明的法官还是果断地把损害扩大的部分强加给了倒霉的许云鹤。在这个冤案、错案堆积如山,上访又危险重重的国度,法官不但没有感受到身上责任之重大,审判之谨慎,而是发挥想象力,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做出证据确凿式的草率审判,置司法尊严不顾,置所产生的社会道德的危险导向不顾,看似公正合理的审判,其实是法官随意性的产物。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担心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许云鹤的悲剧是因为王老太的恩将仇报,王老太的得逞是因为有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的助长,这颠覆了道德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基本准则,引发了受到帮助的人敲诈帮助之人的侥幸心理,给了行善者更多风险,违背了社会的道德意愿。

作为一个网友,我无权要求法院一定要顾及道德,法律的公平之剑可以劈断任何有违法律约束的人或物,但我不希望法律在行使的过程中因某些法官的业务知识、道德修养的问题而成为社会道德缺失的推手,如果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冷漠,越来越自私,那社会的纵横框架将没了粘力,最后的松散脱落必然危及每一个人。这是一个罪过,现有的已经成文的法律若没有给予这个罪过足够的支持,那么,法官就是这个罪过的制造者,是社会道德没落的黑手,是千夫所指的罪人。

也许,是我言重了。只是本案审判所产生的恶果可能会伤害到任何(推荐打开范文网www.)一个人,包括法官及其家人,这就有违了律法的初衷

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

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该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知音西村菜场门口时,现场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摊血迹。卖莲蓬的易某称,那是李大爷留下的。

易某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她回忆,李大爷是清晨7点半左右在菜场门口跌倒的,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一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老人终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呼吸道被鼻血堵死

据众多摊贩的说法,李大爷摔倒后,面朝下躺在菜市口近一个小时,这期间来往者众多,但大家仅仅是围观,却无人敢扶他一把。直到8点20分左右,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赶到现场才将他扶起,8点40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时,李大爷已摔倒了近一个半小时,他的呼吸道已被鼻血堵死。

李大爷的老伴周老太悲愤地称,她家离事发地不到100米,但直到8点才有一个好心的邻居来通知她,“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他也许就不会窒息而死!”

事发当天上午10点多,李大爷的儿子、女儿、女婿均赶到了汉阳医院,他们对自己父亲突然死亡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应卸掉市民 ……此处隐藏1132个字……主席对我们双方辩论的见证,感谢我方各位队友有力而精彩的辩论,让我方更加坚定的认为,“扶不起的老人”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人问题。通过我方各位队友的辩论,我们不难看出,一个问题出现了,那么它到底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我们可以用一个明确或者说广泛认同的标准来判断,这个标准就是: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社会各种因素,而不是个人因素,而且问题带来的影响是在整个社会层面,而不是仅仅给每一个个人。

我方队友在辩论过程中,分别从医疗费用、就医致贫、家庭养老负担、教育负担、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美德等社会因素有力的证明了 “扶不起的老人”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原因。而且,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表明,如果不改变“扶不起的老人”问题,将会造成更坏的社会影响,而不是个人影响。总之, “扶不起的老人”问题无论是从原因分析,还是从后果分析,都充分的证明了“扶不起的老人”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人问题。

其次,在坚定我方观点的同时,我要就对方辩友辩论过程中重大纰漏和苍白的论点进行几个方面的盘问:

一是我们今天辩论的问题是“扶不起的老人”是社会问题还是个人问题,而对方却总是徘徊在“该不该扶”和“扶与不扶”的问题,这是不是说明对方对辩论主题最基本的把握能力都没有?

二是对方辩友始终无法站在社会学的角度,全面的分析“扶不起的老人”是多种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共同导致的结果,而且这种结果亦将导致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广泛影响,而仅仅将“个人问题”理解为是“个别人的问题”,这种认知问题的能力是不是只看到了表面而不能把握本质,这样是不是过于粗浅?

三是对方辩友的陈词中隐含着一个逻辑,个人只需要根据个人的认知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完全抛弃了人的社会本性,是堂而皇之将人与社会的互动影响隔离开来,这违背了辩证法中互相联系的基本理论。倘若个人完全脱离社会环境,那么就是纯粹的自然人,这里自然人与弱肉强食的动物有何区别?纯粹的自然人或许更多考虑自己的生存机会竞争,而选择杀死摔倒的老人。

四是对方辩友对我方所提论点,一直选择狡辩或逃避的战术,不能正视我方观点和提出的问题,无法从各个方面说明“扶不起的老人”不是由社会原因造成的,也无法证明“扶不起的老人”不会带来社会影响,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始终无法对我方陈词进行有力反驳和攻击,而是一味保守的捍卫自己的观点。然而,辩论实际上包括捍卫和反驳两个层面,这也让我们在质疑对方辩友是否学习了最基本的辩论知识和技巧?

二、关于总结陈词

最后,关于“扶不起的老人”的辩论已经进入的尾声,然而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期盼却刚刚开始,在此我们共同期盼:

第一、 我们期盼这个社会问题没解决之前,对方辩友在扶老人时不会产生重大代

价;

第二、 我们期盼让“摔倒的老人”看到更多的社会保障,而不是将保障建立帮助者

身上;

第三、 我们共同期盼能有社会制度,能够保障摔倒的老人,也能够保障帮助者不受

侵害;

第四、 我们共同期盼在社会制度完善的前提下,能够有更多的“个人”毫无顾虑的

选择去“扶老人”,进而让“扶老人”成为普遍现象。

最后,我们共同期盼下一次辩题是“扶起的老人”社会问题,而不是“扶不起”

的老人”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我的发言完毕,再次感谢主席、队友、对方辩友。

第五篇:“扶不起的老人”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

“扶不起的老人”是个人问题

(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

对方辩友刚才辩词滔滔,但我不得不指出其中的漏洞。

1、对方辩友混淆了社会问题的定义。“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但难道引起广泛关注,就一定是社会问题吗?显然不是!“扶不起的老人”根本就没有妨碍大部分成员正常生活,更不会影响到社会进步与发展。

2、对方辩友将“扶不起的老人”简单归责于社会,归责于保障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对方辩友的逻辑难道是“我讹你不是我个人的错,是社会问题造成的”?如果不是,那请原谅我因思维模式所限,而进行的揣测,个人问题我会自我反省。(难道保障制度完善了、法律制度完善了,对方辩友就能确保“扶不起的老人”不会存在了吗?)

3、对方辩友提出《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国家出台来解决“扶不起的老人”的问题。很显然是理解有误。“扶不扶”和“怎么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知对方辩友是否有详细阅读过,其实《指南》并非常规性的法律制度,仅仅是从技术层面指引群众“怎么扶”老人;正由于个体差异性,医护知识不同,认识有差异,个人处理也不同。

4、对方辩友列举多个案例来试图说明“扶不起的老人”是普遍现象。殊不知“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只是极少部分,社会上更多的是群众见义勇为、敬老爱老,更多的是跌倒老人诚信感激、实事求是。我方建议对方辩友可以上“中国好人网”看看,还是好人好事更多的。

- 1 -

5、对方辩友认为“扶不起的老人”是因为人情冷漠,道德滑坡(沦陷)造成的,认为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这恐怕是危言耸听吧。或许会有个别人冷漠无情、自私自利,但这正体现了个体的内在差异性,个人的性格、心理、素质和技能等参差不齐,这还是个人问题。

6、对方辩友过分夸大了人性的弱点,把它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人无完人,人性的弱点和光辉始终始终并存的。对方辩友何以因为个别事件的发生,就觉得这已经上升到了社会问题了呢?战争年代有苟且偷生卖国贼,更多的是为国献身的革命烈士;和平年代有冷漠路人,也不乏热心志愿者。

为此,我方重申“扶不起的老人”是个人问题。

第一,“扶不起”符合个人问题的内涵。“扶不起的老人”中,无论是路人不去扶、不愿扶、不敢扶,还是老人因个人私利讹人,均是由于他们个人生理、心理、素质和技能等不足或处理不当,而形成的问题。

第二,“扶不起”是特殊的个别案例。它根源于人的差异性,仅是个别人见死不救、个别老人自私自利、个别法官昏庸无能的特殊案例,并不能证明“扶不起”是普遍存在的。仅仅是由于媒体过分渲染而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第三,“扶不起”的解决要从个人着手。个人才是自己行为责任的承担者,要让“老人扶得起”,关键还是要从个人自身着手,要改变不良风气,更需要个人的积极作为。“恶举让人寒心,善举能滋润心田”。把“扶不起的老人”简单归责于社会,让国家和社会来为你的错误埋单,是不负责任的。

所以,“扶不起的老人”是个人问题!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建设一直是整体良序发展的。不是每个老人都恩将仇报,不是每个路人都见死不救,不是每个法官都昏庸无能。个人的失败和错误酿成的悲剧,不能变成整个社会的罪名。否则,将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形成社会恐慌,造成真正的社会问题。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客观公正做事,诚信友善待人,扶起跌倒的老人,挺直道德的脊梁!相信总有一天,将不再会有“扶不起的老人”!

谢谢。

《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精选多篇)[此文共6367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Copyright © 2023 素材阅读网 www.sc715.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