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的通知
各部室:
为确保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现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党组主体责任方面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
(三)结合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订学习计划,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
(四)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内容,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
(五)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文艺领域阵地建设,建全“两刊一报”三审三校制度,制定《意林文汇》期刊2021年出版方案和编辑出版流程
(六)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教育,做好节日值班,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开展一次廉政提醒谈话
(七)办好节日期间廉政文艺,配合市文明委组织送春联下乡活动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方面
(一)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主持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本季度内重要事项,自觉做到末位发言。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持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持起草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内容,审核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个人整改清单并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完成时限:2月底前
(三)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内容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主持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3月底前
(四)严格落实“两刊一报”终审责任,严把政治导向关,主持制定“三审三校”制度,指导第一季度报刊编辑出版工作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五)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抓好人员节日廉洁教育,与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并加强对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检查,抓好家庭成员的教育和管理
完成时限:2月底前
(六)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基层文艺团体开展春节文艺活动
完成时限:2月底前
(七)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本季度形成的各类公文材料严格把关并签发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方面
(一)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在党组会上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监督党组书记末位发言情况。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利用今年第三次党组会时机,向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报告第一季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审核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个人整改清单并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牵头组织党员民主评议。
完成时限:2月底前
(四)认真思考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内容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审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材料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五)严格落实“两刊一报”二审责任,严把政治导向关,指导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和第一季度报刊编辑出版工作
完成时限:3月底前
(六)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抓好分管人员节日廉洁教育,与分管领域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并检查分管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抓好家庭成员的教育和管理
完成时限:2月底前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牵头开展春节送春联下乡活动
完成时限:2月底前
(八)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本季度形成的各类公文材料严格审核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九)加强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本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部室会议,听取分管部室工作汇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完成时限:3月底前
四、纪检监察方面
(一)检查本季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二)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值班和执行廉洁纪律、协会负责人参加文艺活动以及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元旦春节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
(三)检查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清单情况
(四)检查本季度机关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收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不执行工作安排等方面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本季度执行党组决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