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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12-20 06:02:52
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此文共16164字]

第一篇: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以“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总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调控,服务经济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xx年价格调控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以内。为维护物价稳定,我局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今年上半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9 %。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强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30种商品价格的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二是加强分析和预测和调查研究。撰写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工业生产资料和农资价格走势等调查研究、分析预测材料7篇,及时向市局反映我县价格情况,为上级领导制定调控政策提供了参考。三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落实成品油调价方案;加强液化气价格调控,以液化气销售价格提价申报的形式审批液化气20吨。

二、整顿规范收费秩序,维护民生价格权益。

(一)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一是实行收费许可证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核发。今年共换发、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85个,并通过审验及时纠正和查处了一些收费单位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无证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二是按照“无收费员证不得收费,无物价员证不得上岗”的要求,对61个单位的392名物价员、收费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并换发了新证。提高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员、物价员素质。三是对汽车客运站收费、殡葬收费等进行了一次清理和规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二)加强和改进医疗药品价格管理。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今年4月份,由县政府起草下发了《xx县加强医疗药品行业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的意见》,规范医疗价费行为。目前,我县中医院、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建立了常用药品价格定期公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在醒目之处进行公开。实行了同病种医疗费用水平定期公开,并将各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定期在媒体公布,让群众自由选择看病的医院。对住院患者实行“住院费用一日结算清单制度”,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单价、金额、用量、时间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

(三)实施涉农价费政策。一是规范农村电价。今年春节前夕,与县电力局密切配合,在全县127个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电价行为的公告》,做到了“村村有公告,户户懂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规定。我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在全县应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65所学校悬挂了规范统一的《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收费公示牌》,贯彻落实免收学杂费政策。经统计,免收杂费涉及在校生14166人,免收杂费金额达227万元,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杜绝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诚信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97起,查出违法所得11.6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0.1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1.62万元,收缴财政8.51万元。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以化肥、农药、农业用水、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和农村建房、教育收费为重点,对全县乡镇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等农资经销点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土地、学校等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累计退还减轻农民负担近 11.62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积极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今年元旦、春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密切关注粮食、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情况和价格走势,对全县农贸市场、超市以及家电商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是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在去年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倡导诚实经营,明白消费。以鑫金诺、惠佳两个购物超市及惠佳服装商场为明码实价示范店,对其他各经营门店的标价情况逐店进行了指导规范,逐步实现由明码标价店到明码实价店的转变;在我县商贸城、古城路等600余家商品经营门店以及农村固定摊点加大了明码标价签的推广宣传力度,推广明码标价签9万余张,进一步提高了明码标价普及率;对个体医疗、餐饮服务、家电商场等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3件,罚款5.81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

三是继续巩固收费公示成果。今年5月份,进行了一次涉农公示工作回头看,对乡(镇)、村以及农贸集市悬挂的110块涉农收费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破损现象进行了修复,对变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及时更新,做好了公示牌的动态管理;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自筹资金为各社区统一制作了“xx县社区涉及居民价格(收费)公示牌”,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设。

在价格举报工作中,继续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了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上半年,共查处价格举报违法案件2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 9件,案件办结率100%,获得群众好评。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了价格认证工作。

一是拓展物品抵押贷款业务。随着金融部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增多,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方协调,初步开展了物品抵押贷款认证业务。二是对国家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价格鉴证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在工作中做到了 “一问”:详细询问案发时间、地点。二拍:对鉴定标底进行拍照。三查:对鉴证标底进行现场勘验。四记:对现场勘验逐一进行详细记录。五核:对勘验标底进行反复核对。六算:按照科学的鉴证方法确认鉴定值。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40件,标的总额95万元,开展肇事车辆评损64次,评损总额43万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中力求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一是主动走出去。在今年《价格法》实施9周年之际,我局在县城行人密集的街道,设立了价格法律法规咨询台,共发放宣传材料 1000余份,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7人次,提升了群众的法制和维权意识;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多次送法下乡,鼓励农民群众投诉 ……此处隐藏12188个字……,对经考核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平价店资质,真正将淮安平价店建设成为“廉价店”、“放心店”、“长寿店”、“品牌店”。目前,全市共建成平价商店137家,其中,平价直销店102家,超市平价直销区33家,平价集贸市场2家。全部通过省考核验收,数量全省第一,质量全省最高。

(二)价格认定稳步推进,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地位稳固。为保证刑事案件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工作效率,制订了详尽的工作规范,缩短了规定的案件办结时间。针对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工作,本着不与民营中介机构争饭碗的原则,突出强调社会效益。二是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深入基层。今年以来,结合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情况,改被动服务为主动介入,推动价格矛盾争议调处工作进社区、进商场,不仅把价格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而且也扩大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开展。加强和纪委监察机关的互动,及时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请求,严格按照双方约定,遵循保密原则,及时高效的办理完结,为纪检部门办案提供及时科学的价格依据。

(三)发挥农本调查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直报调查、预测调查”等多项工作,为政府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统筹安排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确保在时间和工作质量上按时完成各阶段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我市农产品成本情况提供有效保障。积极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先后对市区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供水建设工程定价成本调查和市公交公司ic卡定价成本、市区居民小区燃气配套工程建设费、维护费定价成本等开展成本监审,为合理制定价费标准提供成本依据。

(四)加强价格监测,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新的价格监测制度。今年是全省新版价格监测制度的推广实施年,我们根据监测工作流程标准化,监测样本设置科学化的原则要求,对我市所有监测点进行梳理,在优化调整20余个监测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农产品特点增加了12个监测点,监测品种增加了淮钢的特钢系列品种,增加了盱眙、金湖有机大米、洪泽的螃蟹等特色农产品,扩大日用消费品范围,由原来30个增加到35个。每周五在淮海晚报《服务.最适用》栏目,每周六或周日淮安日报刊登本周主副食品价格动态信息及其变动趋势。上半年民生价格已公示24期,日报刊载1期,对提高价格透明度、增强企业自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价格改革一如既往,价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服务收费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2014年度收费年审工作方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收费和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淮价费〔2014〕17号),对全市收费年审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将近年来各级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列为审核的重点。全市共年审《收费许可证》正本1495个,副本1848 个。年审中发现有问题收费单位47个,移交价格检查机构处理的8个,建议整改的单位33个,其他处理6个。同时,协调处理了食品安全多头培训收费、物业招标服务费等收费矛盾,开展了涉企收费重点调查,草拟了《淮安市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零收费实施办法》,为推动我市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改进医院制剂作价方法。根据省物价局通知精神,补充完善了盱眙县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医改方案,以县政府名义将正式方案上报省物价局并获批准。从3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政府财政补偿5%,医院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10%。2014年3月1日—5月31日,盱眙县医院共完成门急诊91626人次,出院病人数7367人,开展大中型手术1726人次,分别比2014年同期增加了15.8%、10.9%和37.09%。“以药补医”明显扭转。县医院在总收入平均增长20. 3%的情况下,医疗收入平均增幅为32.74%,药品收入平均增幅只有3.65%。出院者平均药品费用下降了11.48 %;平均药占比由42.84%下降到37.27%;单病种病人药品费用下降11%。根据《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对制造成本构成中分类综合费率进行测算,明确了市区医疗机构制剂作价执行标准。

(三)规范社会事业收费管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一是调研福利院老年公寓收费标准。市政府投资2亿元新建市老年公寓即将投入使用,我们在测算服务成本和对省内周边市同类服务条件收费水平调研基础上,依据保本运行,衔接周边,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会同财政、民政部门提出新建市老年公寓收费方案(每天平均50元),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二是研究制定我市校车运营收费政策。去年,全市由财政出资6000万元购置的300辆农村校车,今年将陆续投入使用。4月份我们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政策前期调研,在测算运行服务成本和周边财政补助及收费水平基础上,拟订了校车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确定定价原则和办法,指导县区制定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三是落实新学期幼儿园收费新标准。为有效地缓解幼教事业经费不足的压力,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幼儿园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我们加大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确保新政策研究顺利平稳实施。同时,强化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票据收费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赞助费,省优质园收费暂时不得上浮。全市幼儿园新旧收费标准衔接过渡平稳有序。

(四)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及时化解价格矛盾。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对我市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经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批准同意,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除了基本气价适当上调外,还将实行“阶梯气价”和上下游气价联动办法。为减少煤炭价格的频繁波动对蒸汽生产的影响,缓解煤热价格矛盾,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和市经信委联合下发了《淮安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暂行办法》,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热价形成机制。经我局和市相关部门认真审核验收和积极向省相关部门争取,我市共有229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享受优惠政策。这些水厂的电价由原每度0.884元改为执行城乡居民电价每度0.5283元,单位优惠额为每度0.3557元,年减少水厂支出1900多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物价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价格调控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价格依法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物价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提高惠民便民实效;三是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价格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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