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共含5篇,由的会员“shenzhenluntan”投稿精心推荐,小编希望以下多篇范文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第1篇:保密合同猜你正在找保密合同的怎么写?那么就给你这篇范文参考。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 ……此处隐藏4542个字……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5篇:保密合同保密合同范文精选系列,如果你喜欢可以下载全文。
韩小姐求助:我20xx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10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10 韩小姐求助:
我20xx年进长城宽带做客服,快离职的时候,公司突然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内容是离职后一年之内,不可以到与现在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工作,如果违反合约则要承担10万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履约,公司每个月会给100块钱作为补偿,可是现在我离职一年了,公司人事却说这个协议无效,没有给我任何补偿。
韩露(化名)现在在一个地产公司当前台,身材娇小,声音柔美,她说离开客服岗位做前台,就因为那份补充条款。
“芝麻官”掌握了公司核心机密
“我是20xx年5月进公司的,最开始做的就是客服,后来升为客服班长,主要是做投诉这一块。”韩露说“客服班长”虽然是个“九品芝麻官”,却能触及到公司最重要的客户信息,“如果被竞争对手拿到,公司的损失会很大。”
所以这份补充条款上明确写着:“乙方(韩露)承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期内
以及履行完毕后1年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秘密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不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得在同行业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企业内从业,期限为1年,但甲方应给予乙方每月100元人民币的补偿(税金由甲方缴付),该费用直接划入乙方的银行卡上。”
离职1年被告知协议是无效的
这个条款是去年夏天时,公司突然拿出来让大家签的,据她所知,身边的同事们都签了这个补充条款,这其中包括现在已经离职的网管李先生。
“当时有另外一个通讯公司进入重庆,他们从我们这边挖了很多人走,所以公司才要求签这个补充条款。”韩露说。
李先生也说,那段时间确实不少同事都去了竞争对手那边,所以才有了这个保密协议,李先生也签了,后来他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发展。
“我是去年8月31日发的离职信。”韩露记得很清楚,辞职信发出去后一个月,公司有人顶替了她的工作。10月20日,韩露拿着合同的补充条款以及离职通知书离开了公司。
“当时的确有朋友邀请我去另外的通讯公司,但我没去。”从长城宽带离职后,韩露到了一家与通讯行业完全无关的公司。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韩露专门给长城宽带人事部门打了个电话,谁知接电话的人事专员告诉她:“你这个协议是无效的。”问为什么无效,答案:“就是无效的。”
“没支付保密费,协议就无效了”
无奈,韩露找到了我们,昨天下午,带着韩露的疑问,我们来到长城宽带重庆的总部,人事经理叶女士说,对于保密协议的事情,她了解得不多,因为她才到公司4个月。
我们把已经离职的员工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给她看过以后,问她为什么这个协议无效,叶经理说:“按照我以往的经验,保密协议一般都是针对核心岗位,掌握核心技术以及核心运营的员工签的,它是有期限的,如果在员工离职后第二个月,公司没有支付保密费,合同就无效了。”
叶经理说当时自己没在公司,而了解情况的老总在出差不方便接电话,如果这些离职的员工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
协议条款模糊,没明确支付方式
我们仔细看了一下韩露等人签的保密协议,协议条款很模糊,虽然说明公司要支付保密费,但是却没有明确是每个月支付,还是一年结束结算。
随后,我们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里看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叶经理所提出的协议失效,也源于这一条,因为保密协议没有明确支付方式,所以公司视为无效。而韩露等人,则还等着一年结束,1200元的保密费打到自己的卡上。
还有人遭遇离职时交出私人邮箱
公司的解释让韩露很不满,她已经准备好材料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公司面前,一个笃定离职的员工,人情味也可能忽然间消失殆尽,在一个外贸公司上班的杨先生就深有感触,他现在正处在离职的阶段,在他几乎办完离职手续的时候,上司突然要求他把私人邮箱以及密码交出来。
“我的工作很多时候要跟客户往来,公司又没有企业邮箱,我就只有用自己的邮箱。我当时就愣了,很无法理解,觉得自己很委屈。”杨先生说,后来部门经理也跟领导协商了一下,“最后让我当着他们的面,打开我的私人邮箱,把有关公司的可疑邮件当面删掉。”
签保密协议要约定费用支付方式
我们咨询了一位人事专家,他说在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要注意这些事情。
一是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
二是要求支付保密费用,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三是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竞业禁止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签订含有此条款的保密合同时,尽量争取该期限要短。
当然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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